各学院:
为了创建丰富多彩的寝室文化环境,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氛围,进一步促进我校文化型校园建设,学生处决定10月18日—11月10日在全校住宿学生中开展“卫生星级寝室”创建评比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寝室范围
全校2020、2021、2022、2023级学生寝室均参加评比。
二、初选名单的确定
以学院为单位,10月18日—10月31日为学院自评阶段,由学院按照“卫生星级寝室”评比标准,通过两次以上检查确定初评名单,并在10月31日下班前将初选名单报给各宿舍楼楼长。
三、“卫生星级寝室”分级认定
11月1日—11月10日由学生处对各学院上报的初评寝室进行验收,并最终确定“卫生星级寝室”获奖名单。
1、工作要求
各学院均需组织开展此次活动,并及时报送初评结果,上报初评数量不应少于本学院学生寝室总数的10%。
2、奖励
学生处将在11月末公布获奖名单,并按不同等级给予相应物质奖励,发放“卫生星级寝室”标牌。
学生处
2023年10月18日